审判琐记: 庭审中“渣男”的闪光时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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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上期内容:审判琐记: 一场满意的婚礼对女性有多重要?】
起诉状记载着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,是法官了解案情的第一步。离婚案件中,如果原告是女方,基本都会把男方描述成“渣男”,不过不幸的是,大部分案件中女方的描述和事实相差的并不太远。
然而,还是有那么一些案件,这些“渣男”的某些表现让我另眼相看,算得上是他们的高光时刻了。
1.
一件离婚纠纷,女方是原告,起诉状中言辞激烈的历数男方在婚姻生活中如何的对她漠不关心,说明婚姻感情已完全破裂,要求法院判决离婚。
庭审时,我照例询问双方举办婚礼的日期,男方说是在200*年10月8日。
听到男方的回答,有点意外,我抬起头看了看他。
他能够记住婚礼的日期。
审理了这么多离婚案件,几乎所有的女性都能记住举办婚礼的日期。是的,那一天是她生命中的一个转折点,在这场隆重的仪式之后,她告别了原来的生活,以一种新的身份开始新的人生阶段,所以这一天对于她们是刻骨铭心,多少年之后都不会遗忘。
但是庭审中,几乎大部分男方都记不住举行婚礼的准确日期,毕竟,婚礼更多的是属于女性,时间一长,激情消退,这一天也就逐渐淡漠了,大概能留下回忆的更多是举办婚礼过程的繁琐和麻烦。
在这一刻,听到他的回答,橙子心里一动,时隔多年还能记得婚礼的日期,突然觉得眼前这个男人,他对婚姻还是有着深刻的记忆和感情的,大概并没有像女方说的那样没有感情吧。
接下来的审理也证明了这一点,男方对女方还是有感情的,只是因为工作的繁忙和性格的内向,没有把感情充分的表达出来。橙子给双方做了很长时间的工作,特别是针对女方的抱怨对男方提出了一些要求,最后驳回了女方的诉讼请求。
后来,没见到女方再来法院起诉。
2.
一起离婚诉讼,女方是原告。男方原本有一份不错的工作,后来因为沉迷于赌博,负债累累,工作丢了,房子卖了,尽管双方父母竭力帮助还债,起诉时夫妻双方仍欠着巨额债务。男方多次表示悔改,女方原谅了一次又一次,但是等来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,女方忍无可忍,诉到法院要求离婚。
因为第一次开庭时男方迟到了,所以和女方简单的聊了一会。
橙子:双方分居了吗?
女方:三个月前分居的。
橙子:你说男方沉迷赌博,有相关的证据吗,比如他有没有被公安机关处理过?
女方:没有,只有一次赌博被抓到了,还被家人给“捞”了出来。
橙子:你们有共同财产吗?
女方:没有,原来有套房子,卖了还债了。
橙子:债务呢?
女方:我们都有很多债务,有欠小贷公司的,有欠银行的。这些债务都是为男方还赌债才借下的,应该由男方个人偿还。
听到这,我心里暗暗猜想男方大概率不会同意离婚的。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,没有财产只有债务,离婚了对男方一点好处也没有。一个赌徒会做出什么高尚的举动呢?很可能不同意离婚再拖女方几年。
庭审开始后,照例先核实双方的个人情况,当问到男方的职业时,男方说原来在一家汽车公司工作,后来被开除了,现在在开专车。
那是一家大型汽车公司,能听得出,他对原来的工作还是有留恋的,如果不染上赌博,他应该还在那家公司工作吧。
女方陈述完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,我问男方的意见。
男方说,我同意离婚。
有点出乎我的意料,我抬起头又看了看他,他说我同意离婚,然后小声的说,但是债务还是应当共同偿还的。
突然,对他有点另眼相看了。
是的,能够痛痛快快同意离婚的一方值得赞许。
审理了这么多离婚案件,很多当事人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表示不同意离婚,有的是确实还有感情,还有一部分纯粹是为了刁难对方,你不是要离婚吗?我偏不同意,拖你一两年。而目的各有不同,有的是为了争夺子女的抚养权,有的是为了让对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做出更大的让步,还有的是纯粹的恶意拖延,反正我的生活已经困顿如此了,拖着你也和我一起。
因此,无论这个男人因为赌博如何一步步毁了两个人原本美满的婚姻,至少他在最后一刻,选择了放手,为一段不堪的婚姻留下一个略带暖意的结尾。
3.
还是一件离婚纠纷,依旧是女方是原告,通过审理发现,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主要在男方。男方是个妈宝男,父亲早逝,是母亲拉扯他长大的。他性格有些懦弱,即便是婚后也是处处唯母命是从。女方的性格也是有些强势,时间长了自然婆媳矛盾比较大,男方又处理不好这一矛盾,最后女方来法院起诉离婚。
男方同意离婚,双方没有什么共同财产。因此审理的重点是子女抚养问题。女方要求男方今后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。男方月工资不到6000元,我就此询问男方的意见,男方有些迟疑,男方的律师捅了他一下,能看得出,律师的意思是可以不同意,毕竟即便最后法院判决,一般也不会超过1800元。
男方想了想,说同意每个月2000元。她离婚后带着孩子不容易,就2000吧。
女方显然也没想到这一点,愣了一下,我则向他投下了赞许的目光。
能做到不在子女抚养费上过多计较的。
很多离婚案件,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,特别是分割房屋时相持不下,这一点橙子可以理解。但是还有一些当事人,在子女由对方是直接抚养的情况下,仍在子女抚养费上锱铢必较。似乎多给了一分钱都是让对方占了便宜。其实多给的那点抚养费,又怎么能抵消得了直接抚养子女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呢。夫妻做不成了,孩子永远都是自己的,很多当事人经济条件还是挺好的,但是在支付子女抚养费上绝不松口多给一分钱,对自己的孩子还吝啬至此,真的让人有些不齿。
法律是严肃的,但是婚姻应当充满温情。希望婚姻中的每一个人,都能对婚姻充满感情,即便真的需要结束一段婚姻,也衷心希望能为对方,为子女,留下一个温情的结尾。